用能企业自组专业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趋势

   2024-04-26 工业品商城2
核心提示:鉴于大型用能企业在推进节能改造项目的过程中所需要耗费的庞大人力资源、物资储备以及财务成本,当前市场上存在着众多的节能服务公司。然而,相当大比例的此类公司都是中小型规模,其能力不足以应对复杂且规模宏大的节能改造项目。因此,在进行节能改造过程中,对于那些期待找到卓越合作伙伴的大型用能企业来说,他们常常面

    鉴于大型用能企业在推进节能改造项目的过程中所需要耗费的庞大人力资源、物资储备以及财务成本,当前市场上存在着众多的节能服务公司。然而,相当大比例的此类公司都是中小型规模,其能力不足以应对复杂且规模宏大的节能改造项目。因此,在进行节能改造过程中,对于那些期待找到卓越合作伙伴的大型用能企业来说,他们常常面临难以抉择的困境。无奈之下,自力更生的策略便成为了破解这个难题的可行之道。

    作为拥有尖端技术及设备的用能企业,它们不仅熟知自身生产运作过程中的各种瓶颈,同样清晰地认识到自身在能源消耗方面存在的诸多漏洞。在此基础之上,他们可以充分利用自身所掌握的技术优势和丰富的管理实践经验,组建专精化的服务型公司,从而更加高效地实现对自身业务需求的满足,并且还能够在这一过程中为同行业内的其他用能单位提供优质的节能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已经有许多大型钢铁企业率先跨出了这关键性的一步: 举例来说,马钢于2011年11月参与投资了安徽欣创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正式注册设立;另外,宝钢能源公司亦是宝钢于2010年全新组建的、专注于节能环保解决方案研发的全资子公司;再者,鞍钢集团制定并实施了合同能源管理临时措施,成功建立起鞍钢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这类专精化节能服务公司的出炉无疑会成为推动整个产业发展的“引领者”。

    由于这些重点用能企业在能耗供给方面负担较大,同时国家也一直致力于引导重点用能企业积极践行节能减排理念,签订更为长远的能源合同。自从1997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首次进入中国以来,极大地推动了国内节能企业的蓬勃发展。许多原本仅从事节能设备制造的企业开始向节能投资领域转型,这不仅有力地推动了节能减排事业的进步,同时也加速了节能企业自身的迅速壮大。此外,还有不少企业将合同能源管理视为企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战略方向,使得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的应用逐渐适应了本土的能源环境,并在运营模式上逐步趋于完善和合理。

    节能服务公司的崛起,无疑进一步推动了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普及和发展。越来越多的重点用能企业也开始意识到这种机制所带来的显著优势,纷纷选择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节能改造。例如,自2010年成立以来,上海宝钢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始终坚持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导的商业模式。截至2012年7月底,该公司已成功签署34份EPC项目协议,累计节约标准煤达12万吨。由此可见,宝钢节能通过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本次《规划》明确提出要支持重点用能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改造,这无疑将为产业发展指明前进的方向。在政策扶持的背景下,结合成功的案例示范效应,相信会有更多的用能企业愿意采纳这一创新机制进行节能改造,从而推动整个产业的繁荣发展。

    公共机构,即与广大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机构,包括各级政府机关、商业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教育教学机构等等。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规定,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部分依赖财政性资金维持运转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

    鉴于公共机构尤其是各级党组织和政府部门在经济社会活动中的核心地位以及其作为全社会节能节约倡导者、组织者及领导者的角色,他们承担着推动并引领整个社会节能的重大责任。党政机关率先垂范,厉行节约资源,这不仅对于有效控制和降低资源消费增长具有直接而显著的现实意义,同时还能发挥积极的示范效应和引导作用,推动全社会共同节约资源。

    医院作为公共机构之一,其内部设备需始终处于运转状态以应对各种突发状况,从而确保广大民众的生命安全。然而,这种需求使得医院对能源的消耗相对较大。因此,对这类机构实施节能改造不仅能够寻找到保证设备正常运转与保障民众生命安全之间的平衡点,而且无疑对实现节约能源、减少排放具有重要意义。

    在公共机构实施节能改造时,优先考虑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此举不仅有助于引导公众自觉践行节能降耗理念,同时也能在保障公共机构日常运作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有效降低其对能源的消耗总量,进而有力地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的全面展开。

推广公共机构节能不仅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关键措施,同时也是公共机构提升自我建设水平、降低运行成本、塑造良好社会形象的内在需求。

    众所周知,自引入我国以来,合同能源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果,并且孵化出一大批以合同能源管理为主导运营模式的节能服务公司。这些公司积极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的发展壮大,为我国节能减排事业作出了杰出贡献。

然而,节能服务公司在发展进程中也面临诸多挑战,其中最为突出的便是资金问题。许多规模较小的节能服务公司在成长过程中,由于自身资金实力有限,错失了大量节能改造项目的机遇,由此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缺乏项目便难以发展,而无法发展则意味着失去更多的项目机会。因此,融资难题成为了众多小型节能服务公司必须面对的一道巨大障碍。

   值得欣慰的是,近年来,国家逐步加大了对中小型节能服务公司的政策支持力度,众多金融机构也纷纷投身于节能减排事业,助力中小节能服务公司的蓬勃发展。如北京银行针对小微企业普遍存在的资金困境,创新推出了“节能贷”项目,全力支持绿色金融。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北京银行“节能贷”产品已成功发放贷款70余笔,总金额突破10亿元人民币,初步估计每年可实现节能能力高达56万吨标准煤,相当于年减排二氧化碳140万吨。

    有了充足的资金支持,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必将迈上新的台阶。此次提出“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的建议,无疑将进一步推动行业的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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