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的兴起与国家标准的制定

   2024-04-23 工业品商城5
核心提示:伴随着人类社会生产能力的空前提升及能源消耗的持续增长,不可避免地导致了部分地区乃至全球范围内的环境状况日趋严峻。因此,如何有效地节约和充分利用有限的能源资源,已逐渐成为各个国家在追求经济繁荣的道路上必须优先解决的重大课题。在此背景下,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EPC)凭借其客户零风

    伴随着人类社会生产能力的空前提升及能源消耗的持续增长,不可避免地导致了部分地区乃至全球范围内的环境状况日趋严峻。因此,如何有效地节约和充分利用有限的能源资源,已逐渐成为各个国家在追求经济繁荣的道路上必须优先解决的重大课题。在此背景下,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EPC)凭借其客户零风险、节能效果有保障、投资回报率较高等诸多优势,赢得了节能服务市场的热烈欢迎,并在实践中得到了广泛的运用。

    合同能源管理这一概念最早源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的美国,随后在北美洲、欧洲、日本以及部分发展中国家中得到了逐步推广和应用。其核心内涵在于,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之间以契约形式明确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达成该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支持,而用能单位则需以节能收益来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成本及合理的利润分成,从而实现市场化的节能运作模式。

    自1996年起,随着国家发改委与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共同合作开发和实施了“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合同能源管理正式步入中国的舞台。在北京、辽宁、山东等地相继成立了示范性的能源管理公司。经过多年的运营实践,三家示范性合同能源管理公司的项目内部收益率均超过了30%。项目一期的示范成果显示出良好的节能效果,所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成功率高达99%以上,取得了显著的节能成效和其他环境效益。基于此,国家发改委与世界银行共同决定启动项目二期,并特别设立了一个旨在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促进节能服务公司成长的行业协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

    EMCA致力于紧密配合政府部门的相关工作,大力宣传节能政策和法规;广泛传播合同能源管理机制,通过积极举办各类培训、交流和咨询活动,努力消除市场壁垒,为进一步推广和发展EPC机制,推动更多新兴ESCO的建立与发展而不懈努力。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推广尚处于起步阶段,尚未形成成熟的行业规范,因此,建立和完善关于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技术要求、节能量测量和验证方法、样本合同等方面的标准化体系,已经成为合同能源管理领域的迫切需求。为了深入探讨与合同能源管理相关的标准化问题,我们特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资源环境分院副研究员李鹏程博士进行专访。李博士曾负责或参与制定了五项国家级标准,其中包括《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节能自愿协议技术通则》,并荣获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科学技术一等奖1项、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1项等多项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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