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全球产业竞争格局加快调整的机遇,立足自主创新,加强国际合作,统筹资源、环保、市场、技术、人才等要素,合理安排重大项目建设,实现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器件、软件等核心产业关键技术突破。
完善集成电路产业体系。支持骨干制造企业整合优势资源,加大创新投入,推动技术升级。继续引导和支持国际芯片制造企业加大在华投资,设立生产基地和R&D中心。完善集成电路设计支撑服务体系,促进产业集聚。引导芯片设计企业加强与整机制造企业合作,依托整机升级扩大国内有效需求。支持设计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支持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建设与重大科技项目相结合,推进高端通用芯片的设计开发和产业化,实现部分专用设备的产业化应用,形成较为先进完整的集成电路产业链。
突破新型显示产业发展瓶颈。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以面板生产为重点,完善新型显示产业体系。国家安排和引导资本与企业资本市场融资相结合,拓宽融资渠道,增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成熟技术的产业化与前瞻性技术研发并举,逐步掌握显示产业发展的主动权。充分利用全球产业资源,着力加强两岸产业合作,力争在新型显示面板生产、整机模块集成设计、玻璃基板制造等领域实现关键技术突破。
提高软件产业的自主开发能力。依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努力提高国产基础软件的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中文处理软件(含少数民族语言软件)、信息安全软件、工业软件等重要应用软件和嵌入式软件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实现关键领域重要软件的自主可控,推动基础软件和CPU的互动发展。加强国产软件和行业解决方案的推广应用,促进软件产业和传统产业融合发展。鼓励大型骨干企业整合优势资源,增强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引导中小软件企业在产业基地集聚、联合发展,提高软件产业国际合作水平。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业务创新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强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领域的应用,积极采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以新应用带动新增长。
加快发展通信设备制造业。以新一代网络建设为契机,加强设备制造企业与电信运营商的互动,促进产品和服务的融合创新,以规模应用推动通信设备制造业发展。加快第三代移动通信网络、下一代互联网和宽带光纤接入网建设,开发符合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特点和移动互联网需求的新业务和新应用,推动系统和终端产品升级。支持I.T(0.51,0.01,2.00%)V(互联网电视)、手机电视等新兴服务业发展。建立内容、终端、传输、运营企业相互促进、共赢发展的新体系。
加快培育信息服务新模式、新业态。把握软件服务趋势,推进信息服务和模式创新,综合利用公共信息资源,进一步发展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信息服务。积极承接全球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引导公共服务部门、企事业单位外包数据处理、信息技术运维等非核心业务,建立基于信息技术和网络的服务外包体系。提高信息服务业的配套服务能力,初步形成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符合国际产业发展要求的公共服务体系。
加强信息技术的整合和应用。以R&D设计、过程控制、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为突破口,推动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结合,提高工业自动化、智能化和管理现代化水平。加快行业解决方案研发和推广,组织行业应用试点示范工程,支持RFID(电子标签)、汽车电子、机床电子、医疗电子、工业控制与测试等产品和系统的研发和标准制定。支持信息技术企业与传统工业企业开展多层次合作,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结合国家改善民生工程的实施,加强信息技术在教育、医疗、社保、交通等领域的应用。提高“三农”信息技术服务水平,加快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壮大涉农电子产品和信息服务业。
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以及家电下乡等重点行业调整振兴规划的实施,进一步拓展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空间,引导和推动第三代移动通信网、下一代互联网、数字广播电视网、宽带光纤接入网和数字影院建设,拉动国内相关产业发展。完善普遍服务机制,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加强农村电信和广播电视覆盖,加快实现“村村通”。支持国内光伏发电市场发展和LED(发光二极管)节能照明产品推广。建立国家资金支持的重大项目支持协调机制,促进电子信息产品及相关服务发展,引导国内企业相互支持。
国家加大对电子信息产业的投入,加大引导资金投入,实施集成电路升级、新型显示和彩电产业改造、TD-SCDMA第三代移动通信产业新跨越、数字电视电影推广、计算机升级和下一代互联网应用、软件和信息服务培育等六大工程,支持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工程建设。鼓励地方政府对专项支持的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引导社会资源投向电子信息产业领域。加大信息技术投入,改造传统产业。
继续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18号)的明确政策,抓紧研究进一步支持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并适当延长液晶等新型显示器件的优惠政策。落实数字电视产业政策,推进“三网融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认定目录和标准应根据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整。出台政策鼓励光伏发电和半导体照明的推广应用。
落实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加大对电子信息产业的信贷支持。引导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充分发挥信用担保体系功能,支持金融机构为中小电子信息企业提供更多融资服务。依托产业基地、企业孵化器等产业集群,扩大中小电子信息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试点。对于符合条件的电子信息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和产品升级的外汇资金需求,进出口银行提供优惠利率进口信贷予以支持。积极发展风险投资,大力支持海外归国人才来华创业。落实优惠条件,降低商检和物流成本,支持国外企业稳定在华生产规模,扩大投资。加强产业基地公共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产业集群发展环境。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和功能优势,加大打击走私力度,促进电子信息产品研发、维护、分销和服务外包发展。
在集成电路、软件、通信、新型显示器件等重点领域,鼓励有优势的企业整合国内资源,支持企业“走出去”并购或参股信息技术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电子信息企业重组。
继续并适当提高部分电子信息产品出口退税,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在支持电子信息产品出口中的积极作用,加强对中小电子信息企业的出口信贷支持。实施科技兴贸计划。采取综合措施为企业拓展新兴市场创造条件,支持企业“走出去”设立R&D和生产基地,建立海外营销网络。扩大与国外政府和企业的合作,大力推动TD-SCDMA等标准技术在海外市场的拓展和商用。落实促进离岸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配套政策,加快软件外包企业发展。
加快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加强移动通信、笔记本电脑、软件、新型显示器件等领域的创新能力建设,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支持电子元器件、成套系统、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组成多种形式的产业联盟,推动联合协同创新。大力推进TD-SCDMA、地面数字电视、手机电视、数字音视频编解码、中文办公文档格式、WAPI(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数字设备信息资源共享等标准的产业化进程,加强RFID、数字版权管理、数字家庭产品等关键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加快工业软件、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加强电子信息产品和服务的知识产权保护。集成电路升级等六大工程高端人才引进纳入国家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相关计划,提高国内R&D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