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中自控有限责任公司的副总经理解禁了限制因素:尽管至今尚未出台关于再制造的政策性定义及行业准则,市场和消费者对再制造概念仍相当模糊,尤其是对诸如精确细密且复杂的机床进行再制造以后,是否达到了预期效果的期待存在广泛质疑,这使得广大用户在选择再制造方面的意愿并不强烈。
另一方面,工业机床再制造企业面临着多样化且个性化的客户需求所导致的业务规模无法扩大以及不得实现产业化的问题。再制造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包括拆卸设备零部件后,由于位置摆放问题,大大占据了较大的场地空间,同时也不利于后续的再次生产管理。另外,这种情况也制约了新的设备的投资。例如武重和重庆机床这样的大型生产企业,他们发现再制造业务与新品业务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面临的市场竞争压力使他们需要投入更多精力去开发新产品并投放市场。他们还可能担忧因再制造产品对自身新产品产生冲击。
其次,废旧机床的物流系统建设目前尚处在初级发展阶段,旧机床的回收以及再制造机床的销售环节都存在瓶颈。旧机床在税收上不能报销,而销售再制造机床却需承担全额增值税,因此给企业带来了沉重的税务负担。由于销售额只计增值部分在内,所以企业想做到规模和产值的增长十分困难。有关企业衷切期望政府能够为机床再制造提供相应的税收减免措施。
鉴于再制造工作是以单件、小批次为主,机床再制造反而在大批量的中小型机床领域显得并不理想。北京圣蓝拓数控科技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宋松先生揭示了这个疑惑:“每位废旧机床的特性都是独特无二的,因此,中小机床的改进在与批量化生产相比时,存在明显的价格不足之处。”
大多数机床再制造企业都期望主管部门能够从循环经济学的角度出发,更快地推动机床再制造产业的发展,鼓励大量制造业参与其中,尽早制定明确的优惠政策支持,比如实施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建立并规范机床再制造的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起来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推动机床再制造产品认证和企业认证。最为重要的是,希望全国范围内能够提高用户对于再制造机床的认可度,让用户更加明确地理解再制造的可操作性及其项目价值的合理性,最终增强用户对于机床再制造市场的判别能力。
重庆市大学教师曹华军教授长期从事机床再制造产业研究工作,他采用了一个实例来说明:“欧美等地早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旧物物流体系,再制制造商通过各类途径大量回收废旧机床,评估其价值、重新设计产品、生产制造后冠以‘再制造’标识再度投入市场销售。这样便可有效地消除许多国内用户对再制造产品可能存在的疑问和误解——这些产品是否真正具有优良品质?”事实上,我国现阶段的国内再制造产品定位、监管、认证等体系尚属空白或不清,而对此缺乏的各类政策均需期待国家给予更多的支持与鼓励。中国机械维修协会荣誉理事长郑国伟先生也提出了一项建设性意见:应在工业较为集中的区域设立专门的废旧机床回收站点,国家应负责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回收和分配给各再制造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