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各地区能源主管部门随时受理项目备案,电网企业及时办理并网手续,项目建成后即纳入补贴范围。
“这一举措,无疑大大促进了我国中东部地区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热情。作为政策导向,将加速屋顶分布式光伏产业进一步成熟。”孟宪淦表示,目前制约其发展的屋顶问题、接入问题和贷款问题等问题,也都将在政府的主导下逐步得到解决。
记者注意到,该方案还特别提出:优先满足新能源示范城市、绿色能源示范县和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区等示范区域的建设规模指标需求,示范区域在已下达规模内的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后,可向国家能源局申请追加建设规模指标。
孟宪淦说:“从方案细节上我们不难看出,国家对分布式光伏发展所表现出的强大支持和期望。”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为了给高速发展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树立参照标杆,使之在更大范围内推广的时候可以趋利避害。
方案提出,各地区2015年计划新开工的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的总规模不得超过下达的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规模内的项目具备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资格。此外,该方案还明确,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规范市场开发秩序,对明显缺乏相应的资金、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企业,不应配置与其能力不相适应的光伏电站项目。弃光限电严重地区,在项目布局方面应避免加剧弃光限电现象。
2月15日,国家能源局召开的关于光伏产业监测有关情况的会议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在谈到送出和消纳问题时表示,我国目前尚存在电网建设与光伏电站项目的审批方式和建设周期不匹配的问题,造成光伏发电项目难以同步设计、施工和投运。此外,由于电源和电网规划、建设不匹配以及市场消纳空间有限等原因,甘肃河西走廊等部分地区出现较严重的弃光限电情况。
对此,孟宪淦表示,解决光伏电站弃光限电问题,优化电站质量,是发展集中式地面电站的当务之急。“我们现在已经有了基础和能力,必须要保证相关政策的落实,尤其是顺利并网、全额收购和补贴及时足量发放这3个环节。”孟宪淦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