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保护装置是一种接地保护装置,用于防止人身触电和漏电造成事故。当电路或电气设备的泄漏电流大于装置的设定值,或人畜有触电危险时,能迅速动作,切断事故电源,避免事故扩大,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因此,漏电保护开关的正确选择、维护和管理是提高农村安全用电的主要技术和管理措施。
一、漏电保护装置的正确选择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应根据系统保护方式、使用目的、安装场所、电压等级、控制电路的泄漏电流、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值等因素确定。1、根据使用目的选择用于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漏电保护装置,一般按直接接触保护和间接接触保护两种不同的要求,选择时动作特性也应不同。
(1)直接接触保护是防止人体直接接触电气设备的带电导体,造成触电伤亡。当人体与带电导体直接接触时,在漏电保护装置切断电源前,通过人体的电击电流与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选择无关。完全由人体的电击电压和人体的电阻决定,漏电保护装置无法限制通过人体的电击电流。因此,用于直接接触保护的漏电保护装置必须具有小于0.1S或IEC漏电的快速动作性能。
(2)间接接触保护是为了防止电气设备在绝缘损坏时,在金属外壳等外露金属部件上出现危险的接触电压。漏电保护开关动作电流I△n的选择应结合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R和允许接触电压U考虑,电气设备上的接触电压U应小于规定值。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I△n的选择:I△n≤U/R,其中:U——允许接触电压r ——设备的接触电阻。一般对于额定电压为220V或380V的固定式电气设备,如水泵、磨粉机等易与人体接触的电气设备,当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接地电阻在500ω以下,30 ~ 50ma时,可选用0.1s。当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的接地电阻低于100ω时,可选用200 ~ 500 mA的漏电保护装置;对于较重要的电气设备,为了减少瞬时停电,也可选用动作电流为0.2s的延时保护装置。家用电器设备经常频繁插拔,部分居民楼不考虑接地保护设施。当电气设备出现漏电、套管碰撞等绝缘故障时,设备的套管可能呈现与工作电压相同的危险电压,容易发生触电伤亡事故。所以《电气装置安装规范》中规定,必须在入户线路的电度表后安装工作电流为30mA、0.1S以内的高灵敏漏电保护开关。
2.一般根据使用场所选择380/220V低压线路。如果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等金属部件容易被人触及,而这些电气设备的接地电阻根据我国电气规程的要求不能小于4 ω或10 ω,则宜按间接接触保护的要求在电气设备的供电回路中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同时要根据不同的使用场所,合理选择不同动作电流的漏电开关。比如在潮湿的工作场所,由于人体容易出汗或淋湿,皮肤的保温性能降低,人体的抵抗力明显降低。触电事故发生时,通过人体的电流必然比在干燥的地方大,危险性高。因此,安装容量为15 ~ 30 mA并能在0.1S内动作的漏电保护装置是合适的
3、根据电路和电气设备的正常泄漏电流来选择。
(1)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越低,当然可以提高开关的灵敏度。但是,任何供电电路和电气设备的绝缘电阻都不可能是无穷大,总会有一定的泄漏电流。因此,为了保证电路稳定运行,提供不间断电源,漏电保护装置动作电流的选择受到电路正常漏电流的限制。
(2)由于测量电流的泄漏电流,需要有复杂的测试方法或使用专门的测试设备进行测量,便于选择。可以参考以下经验公式:对于住宅用电的照明电路和单相电路:I△n≥IH/2000对于三相三线制或三相四线制电力线路和动力与照明混合线路:I△n≥IH/1000其中:I△n——漏电保护开关设备IH的工作电流——电路的实际最大供电电流。对于一般的家用供电电路,如果使用3A电能表的用户,一般情况下,每户泄漏电流在1mA左右。原则上,当家庭中单相电路的泄漏电流超过该电路最大供电电流的1/3000时,就应该对该电路进行检修。
(3)我国农村低压电网绝缘水平低,泄漏电流大。根据测量结果,泄漏电流的大小与配电变压器的容量没有显著关系,但与低压电网中有生活用电的户数有明显关系,即无论变压器容量是多少,供应生活用电的户数越多,泄漏电流越大。因此,在农村电网中安装漏电开关时应考虑到这一点。一般来说,为了保护电网的可靠运行,保证多级保护的选择性,下一级漏电保护的动作电流应小于上一级漏电保护的动作电流,每一级漏电的动作电流应为差动的1.2 ~ 2.5倍。第一级漏电保护装置应安装在配电变压器低压侧主线的出线端。这种等级保护的线路长,叠加漏电流大。多级保护不完善时,漏电动作电流最大不超过100mA,多级保护完善时,最大不超过300mA。二级漏电保护装置应安装在每个支线的出口端。由于被保护线路较短,泄漏电流相对较小,其泄漏动作电流应介于上下保护之间,一般取30 ~ 75 mA。第三级漏电保护装置(也称为最终保护)用于保护电气设备和人身安全。被保护电路短路,泄漏电流小,一般不超过10mA。漏电动作电流应根据人体摆脱电击的电流值(10 ~ 20 mA)选择,不宜大于30mA,一般为15 ~ 30 mA。
二。漏电保护开关投入运行后的管理漏电保护开关投入运行后,必须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漏电保护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真正起到保护作用。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漏电保护开关投入运行后,应自觉建立运行记录,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
2.漏电保护开关投入运行后,在通电状态下每月按一两次试验按钮,检查漏电保护开关是否正常可靠,特别是在雷雨季节,应增加试验次数;
3.定期分析漏电保护开关的运行情况,及时更换故障漏电保护开关;
4.漏电保护开关的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运行中如有异常现象,应找电工处理,以免扩大事故范围;
5、雷雨或其他不明原因使漏电保护开关动作,应进行检查和分析;
6.漏电保护开关动作后,检查未发现事故原因时,允许试合闸一次。如果再动,就要找出原因,找出故障。必要时要进行动作特性试验,不允许连续强行送电。除漏电保护开关本身经检查不合格外,严禁私自拆下漏电保护开关强行送电。
7、退出运行的漏电保护开关再次使用前,应按项目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动作特性试验;
8.漏电保护开关的动作特性应由制造厂设定,并按产品说明书使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
9.漏电保护开关保护范围内发生意外触电事故后,检查漏电保护开关的动作情况,分析其不能保护的原因,并在调查前保护好现场,不得拆除漏电保护开关;
10、为了检查漏电保护开关在运行中的动作特性和变化,应定期进行动作特性试验。测试项目包括:测试漏电动作电流值、测试漏电不动作电流值、测试分断时间;
1、漏电保护开关进行动作特性试验时,应使用国家有关部门的专用试验仪器,严禁使用相线直接触及接地装置的试验方法;
12、使用的漏电保护开关应根据漏电保护特性进行定期检测,断路器应按低压电器的有关要求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