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大公共汽车在城市交通总出行中的比重达到30%以上

   2019-09-12 工业品商城197
核心提示:目前,西宁市城市公共交通有三家营运企业,营运线路55条753.4公里,营运车辆1560台(含小公共汽车),年完成客运量23000万人次

      目前,西宁市城市公共交通有三家营运企业,营运线路55条753.4公里,营运车辆1560台(含小公共汽车),年完成客运量23000万人次,全市公共汽车拥有率为每万人14标台,在国内同等性质及规模的城市中居中上水平。但西宁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与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特别是当前西宁市交通拥堵现象已经明显。从“公交优先”和“人民大众优先”出发,《实施意见》明确,将加大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政策补偿机制,调整运营结构,整合交通资源,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公交车辆出行率。
  具体而言,“十一五”期间,西宁市区将以调整不合理线路布局为主,进一步优化线网结构和运力配置,避免盲目增加运力和新线路。公交汽车线路和停靠站点尽量向小区、商业区、学校聚集区等城市功能区延伸,方便群众出行。将进一步优化营运线路网及停靠站点布局,城区主、次干道公交停靠站以港湾式为主,在修复和发挥现有公交港湾功能的同时,在昆仑大道、柴达木路、祁连路、南山路等路段增加修建公交港湾。同时,配合青藏铁路通车、建设西宁火车站等处的公共交通换乘枢纽站。扩大城市公交服务半径,形成沟通市域各区、县的大公交体系,为城市公共交通与农村客运和西宁公路主枢纽客货站的接驳乘提供条件,并建设GPS卫星定位系统,推动智能公共交通系统建设。
  为确保“公交优先”的发展战略落实,切实惠及百姓,《实施意见》强调指出,今后要将公共交通场站等工程项目配套设施作为城市道路、居住小区、开发区、大型公共活动场所等工程项目配套建设的一项内容,开工前,必须经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实施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已投入使用的公交场站和配套设施不得随意改变用途。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交场站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不予开工、不予验收。用地方面,在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计划中,优先考虑安排公交场站用地。在有条件的路段,设置公交车辆专用信号,提高城市公交车辆的运行速度和准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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