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开发断路器产品是适合国情的有效手段

   2019-06-10 工业品商城258
核心提示:过去在计划经济年代,国家下达了断路器新产品研发任务后,由相关研究所牵头组织电器行业骨干企业进行新产品统一设计然后向全国扩

过去在计划经济年代,国家下达了断路器新产品研发任务后,由相关研究所牵头组织电器行业骨干企业进行新产品统一设计然后向全国扩大,在当时经济落后、技术水平普遍低下的年代,这种新产品开发形式是有效的,采用这种形式曾成功地研发了我国第一代和批二代万能式断路器DW10和DW15产品。

    近年来,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若仍采用统一设计的方式开发新产品是行不通的,因为新产品开发不可能都靠国家拨款,也不可能将开发成果免费提供给企业生产。由于国内各企业自主开发产品的能力普遍欠缺,所以仍由有关研究所牵头进行新产品联合开发,并以包含经济条款的技术开发合同的方式进行,在保障联合开发有关方的利益前提下将产品在全国进行有偿推广,从而实现联合开发各方的愿望,也可满足我国配电系统对万能式断路器产品的新需求。如我国第三代万能式断路器DW45和DW15HH产品的开发就是采用了这种方式。

    实践证明,无论是统一设计还是联合开发这两种开发形式对万能式断路器新产品的研发都曾起到积极的作用,是适应我国国情的新产品开发形式。但这两种开发形式都带有局限性,即包含着包办代替的消极因素,尤其是统一设计强调统一,统得太死就会削弱企业本身自我开发的积极性。随着我国电器行业快速发展,随着具有雄厚资金和具有相当强大技术力量的企业的出现,相信我国低压电器行业将出现若大名牌大公司和名牌产品,届时联合开发新产品的开发形式也将退出历史舞台。但比纵观国内现状,距离上述目标有一段时间,尤其是对结构相对复杂的万能式断路器开发工作更是这样,因此在此期间采用联合开发的形式仍是有必要的。

    由有关研究所牵头开发新产品的联合开发形式具有如下特点:由联合开发成员组成的集体如同临时性的大公司,可将产品研发的优秀力量集中,以加速产品的开发;能集合多家断路器生产厂一起将新产品推向市场以形成规模;能协调附件厂专业化生产以确保产品质量;通过联合开发还可集中培养一批青年人才,为各企业今后自主开发奠定人才基础;在企业投产过程中,企业可以能产品进一步完善、提高,从而较好地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尽快形成企业自己型号的产品。

    最近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采用联合开发形式,联合了8个断路器骨干企业,开发了新产品DW50-1000万能式断路器(下称断路器),仅仅用一年多时间就完成额定工作电压400V断路器的研制工作,并已投入工业试运行。该断路器自200~1000A共有5个额定电流等级;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达42kA,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达30kA;具有下进线短路分断能力和较高的额定短时耐受电流(达30kA);具有完善的保护特性;具有三极、四极、固定式、抽屉式多种结构;体积小且四极抽屉重量仅达45kg;结构合理,抽屉座主电路采用触桥连接方式,大大缩小了断路深度;操作可靠,操作力小;外观美观大方;是一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型万能式断路器,具有多项专利。从DW50-1000产品的研制结果可以看出,目前万能式断路器的联合开发形式仍是有效的和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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