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已连续五次发布钢铁出口管制政策。自4月15日起,部分特殊钢产品、不锈钢板、冷轧产品出口退税率下调至5%,取消普通碳钢、热板、型材、线材等83项钢材产品出口退税率;5月20日起,对上述83个税号钢材产品出口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自6月1日起,继续对上述83个税号的钢铁产品加征5%-10%的出口关税,并将钢坯、钢锭、生铁等初级钢材产品的出口关税税率由10%提高到15%;自7月1日起,取消除石油套管外的普通碳素焊管出口退税率,将除石油套管外的部分钢材产品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5%;自2008年1月1日起,钢坯出口关税税率由15%提高到25%,优材、带钢、焊管出口关税税率由0-10%提高到15%。
随着这些政策的出台,一路狂奔的钢材出口量在4月份创下历史新高后开始掉头向下,从7月份开始已经连续5个月下降,甚至在10月份和11月份也是如此。因此,许多业内人士认为,钢铁出口管制政策已经发挥了作用,而最近公布的政策为2007年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真的是这样吗?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抑制钢材出口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外钢材合理价差扩大导致出口利润缩水。2007年底,中国钢铁工业协会综合国内钢材价格指数同比上涨18.99%,全球钢材价格指数同比上涨17.31%。国内外钢价指数之差从45.05点扩大到51.08点,意味着实际价差有所拉大。
但与此同时,国内外钢材合理价格的涨幅更大。由于运输成本和出口税,国内外钢铁产品之间存在合理的价格差异。2007年以来,国际海运费不断上涨,人民币快速升值,出口退税和出口关税政策调整频繁。因此,以人民币计价的合理价差本身也在扩大。考虑到这三个因素,尤其是前两个因素,2007年底国内外钢材的合理价差应该比年初至少高出50%。
因此,虽然实际差价增加了,但合理差价增加的幅度更大,这就大大压缩了钢材出口的利润空间。所以钢厂和贸易商的出口动力明显不足,下半年以来钢材出口环比下降也是理所当然的。更有甚者,在上述调控政策实施之前,往往会出现抢关出口的现象,导致当月钢材出口猛增。下半年在政策基本稳定的情况下,钢材出口明显下降。
因此,如果调控的目的是控制钢材出口,频繁出台政策是得不偿失的。展望2008年,钢材出口管制政策可能会从2007年的“高频大幅度”转变为“低频小幅度”。首先,部分低端品种加征出口关税后,出口利润的减少有效抑制了出口,没有必要继续加征出口关税;其次,降低高端品种出口退税率可能会招致大型钢厂的反对,也不符合“有保有压”的调控方向,因此这方面的调整空间非常有限;再次,钢铁产品出口退税率和出口关税税率四次调整后,还需要一个“政策真空期”来观察政策效果。此外,由于2007年底的政策调整不涉及出口退税,2008年低端产品出口退税的调整可能会继续,年底的例行关税政策调整也可能继续涉及钢铁产品,但频率和幅度不会超过200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