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技术出口被列为“限制”级?

   2021-01-14 工业品商城160
核心提示: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调整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明确分为禁止出口部分和限制出口部分,前者涉及到有关畜牧、医药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无人机技术相关的部分被划为通用设备制造业,隶 属限制出口部分。  这种无创脑机接口的效果,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调整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明确分为“禁止出口部分”和“限制出口部分”,前者涉及到有关畜牧、医药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业、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无人机技术相关的部分被划为“通用设备制造业”,隶 属“限制出口部分”。
   这种无创脑机接口的效果,已经接近过去一些需要在脑部植入传感器的有创脑机接口。下一步,研究团队计划继续发展这种无创脑机接口技术,以期在不久的将来可以实现对人体义肢更加准确和连续的控制,从而让那些因中风、受伤等原因而丧失运动能力的人得到帮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凡是涉及向境外转移技术,无论是采用贸易还是投资或是其他方式,均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其中限制类技术出口必须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技术出口许可,获得批准后方可对外进行实质性谈判,签订技术出口合同。
         当人类思考时,大脑运动皮层中的神经元会产生微小的电流,不同的思考活动,激活的神经元也不同——这就是脑机接口技术所依靠的原理。因此,科学家通过传感器收集电流,再使用信号处理和机器学习技术等,就可以将使用者头脑中的意念,转化为机器臂的实际运动。
  早在2015年,商务部就发布过《关于加强部分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的公告》,其中明确指出,出口管制所涉飞行器满足的条件包括:一是最大续航时间大于等于30分钟小于1小时,以及在大于等于46.3千米/小时(25节)的阵风条件下,具有起飞能力和稳定可控飞行能力。二是最大续航时间大于等于1小时。三是设计或改型后用于在15420米(50000英尺)以上高空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无人驾驶飞艇的吸气活塞式或转子式内燃发动机。但模型飞机或模型飞艇不在受限之列。
   当使用这一系统时,人们只需佩戴一顶可测量脑电波的帽子,并在脑海中想象自己移动手臂,而无需实际运作手臂,就可以让与系统相连的机器臂随意念而动,并让机器臂追逐屏幕上的光标。
  对于无人机技术的管制和限制,一方面凸显的是我国有关无人机技术在行业的领先地位,另一方面,也是在为我国无人机“出海”保驾护航。
   此次,该研究团队提出一种基于连续追踪模式的训练框架,并通过“源成像技术”,提高对想象运动连续追踪的解码精度,实现了一种效果良好的无创脑机接口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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