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长期发展规划》设定2020年核电装机容量达8800万千瓦

   2024-04-28 工业品商城5
核心提示:相较于法律的约束力,规划更注重其导向性,因此其执行情况必须依据实际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未来,随着能源需求的变化以及全球范围内核能发电的再度兴起,我们有理由预计《中长期发展规划》将会面临进一步修订与完善的必要性。早在2006年,当时的国家能源总局便已拟定了《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至2020年累计建成

    相较于法律的约束力,规划更注重其导向性,因此其执行情况必须依据实际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未来,随着能源需求的变化以及全球范围内核能发电的再度兴起,我们有理由预计《中长期发展规划》将会面临进一步修订与完善的必要性。

    "早在2006年,当时的国家能源总局便已拟定了《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提出至2020年累计建成4000万千瓦并持续推进2800万千瓦的建设工作,总计约7000万千瓦的宏伟目标。"赵志祥先生如是解释道,"这便是广为人知的'7000万千瓦目标'的由来。然而,对于这一数字,业界人士却有着不同的解读。其中,是否包含目前我国正在运行的1200多万千瓦的核电机组呢?若不计入在内,再加上这部分产能,总装机容量将达到惊人的8000万千瓦,这也是社会各界对于核电装机规模在7000万至8000万千瓦之间的普遍认知。"

    据他透露,自2006年后,随着国内对于发展核电的呼声日益高涨,由于原有的规划尚未得到正式批准,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亦随之进行了相应的调整。直至2010年,国家能源局委托中国工程院开展了一项战略研究,最终的研究报告建议:至2020年,我国应实现累计建成7000万千瓦的核电装机目标。考虑到在建机组的装机容量,核电建设步伐无疑将显著提速。

    基于现有的信息,赵志祥先生推断,最终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很可能会采纳2006年规划与2010年研究报告的折衷方案。也就是说,到2015年,我国核电装机总量将达到4000万千瓦;而到2020年,这一数字将攀升至5800万千瓦,同时在建机组的装机容量将达到3000万千瓦,两者相加,总装机容量将高达8800万千瓦。

    "截至目前,我国已有1250万千瓦的核电站投入运营,同时还有26台已获国家批准的在建机组,总装机容量达2700万千瓦。倘若这些项目均能顺利完工,那么到2015年,4000万千瓦的目标便可如期达成,这是一个切实可行的数据。"赵志祥先生强调,"根据折衷方案,从2015年至2020年的五年间,我国需新增4800万千瓦的在建机组,平均每年需新开建7至8座核电站,这一进度表明,'十二五'期间将是我国核电产业的调整阶段,而真正步入高速发展轨道的时间节点将落在'十三五'时期。"

    赵志祥先生指出,"此次两项《规划》的顺利通过无疑是一件值得庆贺的好事,这意味着我国已经成功理清了核电发展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然而,如今又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例如若内陆地区不再新建核电项目,那么那些已经启动的项目,涉及到设备制造、人才储备等诸多问题,又该如何妥善处理与解决呢?"

    根据相关规定,"十二五"时期,我国仅在沿海地区安排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厂址,内陆地区将不再新建核电项目。受此政策影响,江西彭泽、湖南桃花江及湖北咸宁等地的核电项目将彻底失去开工的可能性。据悉,这些项目因已取得"路条",前期投资巨大,总额约为100余亿元人民币。然而,根据现行规定,"十二五"时期内这些项目注定无法动工,至于具体的开工日期仍未对外公布。

    "在内陆地区建设核电站,从技术角度来看并无任何问题。"赵志祥先生表示,"无论是在安全标准还是其他方面,内陆核电站与沿海核电站并无本质区别。沿海地区可以建设核电站,内陆同样可以。然而,国家在决策时需要考虑更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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